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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溪七一五厂是国家定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的火工企业。始建于1966年,1971年正式投产。原隶属于沈阳矿务局务和本煤公司,1999年属地管理归属本溪县,全民所有制。厂址位于本溪市东部57公里处铁刹山南麓、太子河畔。全厂占地25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。现有15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8名,厂下属3个车间,6个科室和一个警察队。
工厂现有铵梯炸药生产线和乳化炸药生产线各一条,设计生产能力分别为单班3000吨/年,合计6000吨/年。主要产品是各种规格的岩石和煤矿型粉状铵梯炸药和膏状乳化炸药,适用于露天爆破和高沼气煤矿井下爆破作业。其中乳化炸药生产线是二○○二年~二○○三年新上马的一条连续地、自动地国内先进生产线,尤其是自动化程度高,生产连续性,在国内乃至国际上亦是领先水平。该生产线二○○二年十二月一次试车成功,随即投入批量试生产,其乳化产品爆炸性能高,产品质量稳定可靠。已在用户中普遍推广使用。该生产线在二○○三年七月通过国家投产验收。已成为符合国防科工委调整行业结构的替代生产线。
工厂现有固定资产3100万元。归属本溪县以来,推行“内强素质,外树形象”,狠抓内部管理,改变经营机制。几年来,工厂面貌焕然一新,产销量大幅度攀升,主要经济指标,如产值、销售收入和利税等翻了一番,逐步成为田师付镇和本溪县的骨干企业。二○○三年生产炸药3200吨,产值1520万元,销售收入1260万元,利税300万元。职工平均月收入11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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